明明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却总是有奔驰、宝马等高档汽车出入。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引起社会各界对经济适用房分配、购买制度的质疑。政协十届陕西省五次会议上,委员张华俊建议,严格经适房申请和退出机制,对作假者和违规者大力处罚,对于骗购经适房者重罚,并禁止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
问题:收入难甄别 资格难核实
张华俊委员表示,经适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年龄等一般都能基本核实准确,但收入情况由于缺乏必要的手段,仅通过网上申请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街办出具收入证明,以及网上公示两种途径审核其收入情况,难以核实准确。且对发现的骗购家庭,缺乏足够的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只能劝其退出,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处罚十分有限。
对策:作假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
对此,张华俊委员建议,各部门之间要形成联动,对申请经适房的个人和家庭的房产、房产交易、收入、财产、婚姻登记、车辆、就业、社保等信息进行多方面的审核。
对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件的申请人,一经查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向社会公开经适房房源、保障对象和保障过程,进一步加大经适房审核、登记和摇号等环节在社区和网上的公示力度,通过走访和电话访问的形式对所有申请家庭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问题:骗购违规出租出让经适房
另外,还有一些经适房购买者违规出租、出借、出让和擅自改变经适房用途,部分业主将所购经适房出租、出借和出让,小区物业公司员工、社会房产中介结构代理经适房出租、出售,个别经适房业主将所购经适房部分或全部用于经营。
对策:骗购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
张华俊委员建议,由房管部门建立经适房申购资格信用库系统,加强对申购经适房人员的信用管理,对存在骗购、出售、出租、出借、闲置和改变经适房用途等违规行为的人员,予以不良信用评级,不但坚决清退,而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并禁止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
同时,严格经适房退出机制。对购买经适房满5年的业主,再次审核其住房及收入状况,较好者按照同地段、同类商品房的价格作为对比,按照一部分比例补缴差价;愿意退出经适房而通过市场购买商品房的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