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征求意见并且筹划多时的公租房管理办法已经提交市政府,有望出台在即。办法公布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或者非本地户籍的人员,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咨询并且申请。
昨日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月度接访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易松翠负责接访。“我丈夫下岗了,每个月只有1000多元的收入,我退休了有2000多元的收入,但儿子前不久得了肺结核。”市民冯女士表示,自己一家三口和母亲挤住在一起,本身已经要搭阁楼才能勉强让大家有一处安居之处。不过不久前她妹妹离婚后,要回来一起生活,一家人的居住问题更加捉襟见肘。
易松翠向冯女士解释,其一家三口的收入水平在现在的规定下无法申请廉租房,如果确实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只有等待公租房办法的出台。目前办法已经提交到市政府,很快就会正式出台。像冯女士这样的市民可以密切留意动向,未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都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咨询并且申请。
确保2009年拿到准购证家庭至少选房一次
市民陈女士反映,自己在2009年就拿到了经适房的准购证,不过三年过去了,她依然没有找到一个安乐窝。“第一年我有资格时,借不到钱买经适房。”陈女士说,现在好不容易筹够首期了,前面分数比她高的轮候市民却已经高达5400多人,但今年可以分配的经济适用房只有1000多套。“今年肯定轮不到我了,不过准购证有效期只有3年,过期了怎么办?”
对于陈女士的困惑,易松翠表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尽力确保每户获得准购证的家庭在3年时间内,都可以获得一次选房的机会。对于2009年获得准购证并且快要过期的住房困难家庭,“只要不是又要挑房源地段,又要挑朝向方位的,我们都会尽力解决让他们有一次选房机会。”
(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