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部官方网站一则关于“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当中”的消息在业界炸开了锅,消息称,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且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或因影响过大,这一消息后被网站撤下。接着,有媒体报道,湖南省地税局称,“存量房征房产税尚无具体安排”。而另有媒体报道称,湖北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表示,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订中,但对于具体的征收细节以及方案出炉时间还不清楚。上述回应看似不一,但一些业内人士判断,房产税试点扩容箭在弦上,房产税将成为后限购时代楼市调控新方向。
房价出现局部反弹
在国务院督查组完成16省(市)房地产调控督查后,各界对楼市调控新政的呼声越来越大。近日有消息称,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当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指出,许多省份均在研究房产税,未来房产税扩容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目前来看各地还未有实质性进展。
记者了解到,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从而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
“房价再现反弹,调控措施匮乏,已有调控措施失灵成为房产税扩容的最大原因”,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称,房价跌幅已经明显收窄,且大部分城市最近几个月的房价都已经止跌上涨。
统计局最新公布的70大中城市房价数据也证实了楼市回暖这一事实,在连跌8个月后,7月房价第二次出现正增长,呈现筑底小幅度反弹局面。新房价格上涨城市6月明显增多,达到了25个。而7月则在此基础上翻了一倍,再次超过了上半年的总和。
张大伟称,调控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期,调控的效用明显减小,政策的影响存在倒退的风险。而房价的止跌上涨也影响了政策的公信力,使得购房者再现局部恐慌。
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地方亟需新税源弥补
面对回暖的楼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近日在公开场合同样表示,调控祭出新政成为必须。但他指出,调控必须与时俱进。目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经被锁定。他认为,从中国地方税收体系来看,房产税改革是非常必要的;对应国民经济中房产调控需要标本兼治这个角度来看,从中国收入分配需要有效遏制差异扩大来看,房产税改革也是非常必要的。
此外,张大伟指出,地方政府涉地、涉房收入下调也令房产税扩容成为必然。
有数据显示,2011年,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全国土地出让金以及商品房销量增幅均明显放缓。财政部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土地购置费为11412.82亿元,同比增加14.1%;2011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额为59119.09亿元,同比增幅为12.1%,较上年下滑6.2个百分点。和土地和房屋销售相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这四项税收总额达7150.7亿元,增幅较2010年减少8.2个百分点。
财政部日前公布了上半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其中受土地出让成交额大幅下降影响,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430亿元,同比减少4342亿元,下降27.5%。
“土地出让收入及涉房地产税费减少或增收乏力,使得地方政府迫切需求新税源弥补”,张大伟称。
对于上述原因,多位专家也给出同样的分析,认为房产税改革之所以加快步伐动机和房地产调控、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等并没有太直接的联系,增加税收才是主要的目的。
各地加快建立全国房地产信息系统备战房产税
尽管业界普遍认为房产税试点扩容成为大概率事件,但房产税会否作为补充弹药,在短期内给市场带来“稳楼市,降房价”的作用仍存在争议。
“短期内,在土地财政不变的市场背景下,征收房产税是为房价做加法”,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房产税的征收,有可能导致开发企业或投资客将房产税的成本转嫁给购房者,难以起到遏制房价上涨的作用。
张大伟亦同意上述观点,称目前我国大城市实际空置的房产比例并不高,大城市的产权属性复杂,在不解决供给的情况下,盲目扩大房产税的范围很可能会导致存量环节税费被转移到交易环节。
“如果房地产供应量跟不上,卖方市场仍然占优,房产税则会转化为交易税,不仅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也增加了刚需的负担”,中国房地产税改革专家组成员与顾问曲卫东称,房地产信息只有公开化、透明化,房产税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缓解供需矛盾。
张宏伟表示,尽管目前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的征收对于市场的实际作用并不明显,但是如果限购、限贷政策一旦取消,房产税征收对象的范围会明显扩大,这时房产税对于控制投资性、投机性需求会起到一定的市场调节作用,房产税也会真正发挥作用。
“同时,房产税开征对多套房拥有者的心理影响将非常大,增加持有环节税费,将逐渐有利于挤压出目前市场的存量闲置房源,有利于市场的流通,给部分市场带来一定的存量供给”,张大伟也肯定了房产税的积极意义,称房产税将给地方政府带来稳定收入。
如何让房产税这一猛药发挥药效,国家发改委中国城市和小城镇中心研究员易鹏建议房产税设立应遵循几项原则:首先,将房产税从重庆等地的增量模式改成存量模式;其次,设立如同个人所得税一般的阶梯税率,拥有越多套数和面积的房子征收越多的方式;再次,对第一套房免征,初期税率不宜设置过高;最后,建立全国的房地产信息系统、房地产价格评估系统等,从技术层面为房产税推出奠定基础。
此外,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征收房产税还应考虑到如何保证公平。他说,中国住房来源复杂性的特殊国情,特别是许多住房混杂在免征房产税的住房之中,会导致税基确定的困难。只有解决了制度性的问题,才能保证公平地征收房产税。(南方日报)